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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将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全科、中医科、口腔科、护理、预防保健科、药房、功能检查科、办公室、财务科及保障部。

全科职责:开展并承担辖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任务。开展慢病健康管理、健康宣教工作,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提供现场急救、转诊、出诊服务与家庭病床服务。参与院前急救工作。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团队长负责辖区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部署完成其他卫生服务工作。

中医科职责:开展并承担辖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服务。探索中医适宜技术在临床治疗的推广普及。继承、发展、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积极采集、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中医疗法进行推广应用;开展辖区居民的中医体质辨识服务和社区中医药健康宣教工作。参与社区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落实其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口腔科职责:对辖区居民开展口腔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负责辖区口腔卫生的健康宣教。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辖区居民口腔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部署落实其他业务工作。 护理职责:开展并承担辖区居民的社区护理工作。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工作。为社区居民、慢病患者、高危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中医体质辨识、慢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参与院前急救工作。提供现场急救、转诊、出诊服务与家庭病床服务。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部署落实其他卫生服务工作。 预防保健科职责:承担社区居民和集体单位、流动人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患者进行管理;结核病免费服药和监测管理;艾滋病性病管理;儿童预防接种;成人免费疫苗接种;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负责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部署落实其他卫生服务工作。

药房职责:做好社区药品配送服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落实药品的采购工作。积极推进中草药服务。负责辖区药事服务,参与社区居民合理用药的健康宣教等公共卫生服务。参与社区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部署的其他卫生服务工作。 功能检查科职责: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检查操作和出具临床诊断报告。参与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部署落实其他卫生服务工作。

办公室职责:负责统一安排并组织落实中心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配合业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部署落实其他卫生工作。

财务科总体职责:负责本中心的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防止违纪事件发生,做好财务分析,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表。

保障部总体职责:定期做好管道的检修、保养工作;水电气暖保障工作;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77人,实有人数6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593.307375万元,比上年增加1,784.031676万元,增长12.0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503.895666万元,比上年减少167.139327万元,下降1.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4.6896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21%;事业收入8,696.8722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5.60%;其他收入22.3337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975.201207万元,比上年增加2,207.156017万元,增长22.60%,其中:基本支出11,702.7625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72%;项目支出272.4386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5.1304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7041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8%;卫生健康支出2,593.4263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71.70413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013862万元,下降1.8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54.2994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2.330544万元,下降8.0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16.791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7918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金发放。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0.5628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474882万元,增长539.64%。主要用于离休干部高龄养老社区服务。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0.05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5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贫困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救助。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593.4263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0.431129万元,增长32.79%。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126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2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医养结合服务评估和妇幼保健工作支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0年度决算2,320.1617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53.326584万元,增长31.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51.6781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4.678135万元,增长166.10%。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中医药”(款)2020年度决算0.728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7288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45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5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村长效节育户籍已婚孕龄群众免费健康体检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94.7849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4.375090万元,下降26.6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1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孝顺之星活动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3.3967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3967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老年人疫苗接种,0-6岁儿童残疾筛查,健康促进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92.69183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270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00000万元减少0.630000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630000万元减少0.63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20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27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27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90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292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68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3233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91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642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台,81.43892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以疫情防控为核心,不断夯实社区卫生基础服务,惠及百姓民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努力提升中心各项服务质量,满足将台辖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较好,严格执行预算,如实编报财务决算。2020年无重大会计事项及不可调和问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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